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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至8月新密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及基金收支情况
来源: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时间:2015-09-11 17:57  

根据《社保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新密市职工社会保险费以各单位申报工资为基数征收。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比例为28%,其中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收比例为28%,其中单位承担24%,个人承担4%。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征收比例为8%,其中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工伤保险费的征收比例按照行业不同分为:一类行业0.4%、二类行业0.9%、三类行业1.8%,全部由单位承担。失业保险费征收比例为1.5%,其中单位承担1.5%,个人承担0.5%。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比例按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分为:企业单位承担1%,个人不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承担0.5%,个人不承担。

截止2015年8月底新密市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数833个,参保人数83003人,应征养老保险金 33718万元,累计征收养老保险统筹基金37311万元,共为全市企(事)业离(退)休职工、企业退休(职)非因公亡故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亡故人员支付养老待遇、丧葬费和抚恤金3794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数961个,参保人数71358人,应征医疗保险金9597万元,累计征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5350万元,个人账户4378万元,征收合计9728万元。应征工伤保险金1359 万元,累计征收工伤保险金151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111人次,金额1754万元。应征失业保险金1035 万元,累计征收失业保险金1042万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702人,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629人次,共支出失业保险金538万元;享受失业职工医保人数685人,累计享受失业职工医保4499人次,共支出失业医疗保险费58.70万元。生育保险金参保单位数1023个,参保人数46816人,应征生育保险金764万元,累计征收生育保险金668万元,为456人支付生育保险基金146万元。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利息收入271万元,结余74100万元。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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