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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实物配租入住公示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03-04 15:28  

    经个人申请、居委会证明、办事处申报、市廉租办初审和复审,同意下列人员享受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或办事处反映。举报电话:69885529

 户主姓名

 保障人数

 现租住房屋的位置

丁春芳

2

新密市开阳路748号

王耀伟

2

长乐路白云洗衣二楼东户

郑海卫

2

开阳路开西一街中段

李文旗

3

长乐路富博花园

 

 

 

 

 

 

 

 

 

2016年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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