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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新密市自来水公司微博  时间:2018-04-26 08:58  

根据《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新密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新密发改[2018]2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用水由0.65元/立方米调整至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分别由0.80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统一调整至1.4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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