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收养登记人 |
办理条件 | 个人申请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法》 |
所需材料 | 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两个市级以上不育证明(有效时间3个月),公安机关出具有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及两个以上捡拾证明人的书证材料(必须签名、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和单位联系电话),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 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子女的规定,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市级以上 报纸刊登认领公告,3张2寸合影照片 |
办理地点 | 行政服务中心 |
办事窗口 | 新密市民政局窗口办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窗口办理流程 | 1、政策咨询→收养社会弃婴→到公安部门报告并出具弃婴证明→办理刊登公告手续(60)天→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在六个月内提出所需各种材料并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自《收养登记申请书》填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核、包皮,并发出《收养登记证》 2、政策咨询→其他类别→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三方同时到民政部门提出收养申请→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在六个月内提出所需各种材料并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自《收养登记申请书》填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核、包皮,并发出《收养登记证》 |
联系方式 | 0371-69825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