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文明城市
养犬行为是个人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一
遵守法规,依法养犬
二
加强管理,安全养犬
三
爱护环境,卫生养犬
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犬只或放任犬只践踏公共草地花圃,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
四
尊重他人,文明养犬
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发生矛盾纠纷。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和生活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新密市文明办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