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logo
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7-08-15 15:38  

 

 

 

新密创文办〔2007〕6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
先进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定的《新密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07年8月15日


新密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营造“路畅通、行有序、人平安”的交通环境,根据《新密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四严一创”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交通文明,通过交通秩序整治,努力改善市区交通状况,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密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岳浩杰担任,市交警大队队长冯书伟、教导员程国宝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政办室,副大队长赵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队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目标
    (一)道路畅通,交通秩序井然;
    (二)机动车文明驾驶,无闯红灯、闯禁行、乱停乱放、乱调头、乱鸣笛,非机动车、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乱穿道路、闯信号灯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全力以赴,严查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形成交通整治的高压态势
    1、充分发挥“高峰岗”的教育引导作用。各路口上高峰岗民警特别是副大队长、中队长、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人员到位,发挥作用,提高管事率、查纠率,重点治理行人不看信号、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线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停车越线、闯信号、违法载物、逆向行驶、行驶机动车道,收废品架子车、人力三轮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大“平峰岗”的日常查纠力度。提高“见警率”,每个红绿灯路口及重点路段白天要有民警执勤,每个警亭要有民警执勤,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逐车逐人纠正,现场教育,制作“小黄旗”,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让违法当事人打小黄旗,现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协助交通执勤。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或教育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拖离力度,要打破常规,实行错时工作制和延时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扩大工作范围,由主干道向次干道、背街小巷拓展,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坚决予以拖离;城区中队要加大粘贴违法停车告知书力度,使主干道两侧人行道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得到有效治理。
    4、加大对货车不加盖篷布的治理力度。城区中队要对密州大道、创业大道等重点路段死看硬守,对不加盖篷布,随意抛洒散落物的货运车辆要责令其加盖,对拒不执行的要进行严厉处罚。
    (二)加大流动宣传查纠力度,形成“宣传声音不断,查纠车辆不停”的强大舆论氛围
    1、成立宣传查纠工作组。交通科宣传车每天在辖区内不间断开展宣传查纠活动,做到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无违法行为开展宣传,形成“警车巡逻不停,警示教育宣传声音不断,民警查纠力度不减”三位一体的强大交通整治声势。
    2、严查公交、出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公交车进站不靠边、不按泊位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超强会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出租车闯信号、拦头猛拐、随意停车、套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营运客车站外候客、上客,不按批准路线进出站、无入市证出入市区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营运货车闯禁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3、扩大整治宣传覆盖面,除在显要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外,车管中队协调公交公司,出租办协调出租车公司在所有公交车、出租车车体上张贴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和交通整治口号或承诺,提升整体宣传氛围,增强市民交通自律意识,做到文明出行、文明驾驶,有效制止各种违规违章现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广泛开展以“不违反信号,不争道抢行,不乱停乱放,不随意变道;车辆让行人,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超车让对行”为主要内容的“四不四让”活动,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在市区上下班、休闲购物少开车,多走路。组织开展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构建和谐交通。
    5、宣传教育活动随警作战,跟踪报导。政办室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随警作战,跟踪报道各中队交通整治行动战果,定期不定期在电台、电视台、报刊上刊发专题新闻,提高影响力。
    6、车管中队、出租办、各中队要深入专业客运单位、出租车公司、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及中小学校,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宣传交通法规常识,督促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车主和车辆驾驶员的宣传教育面要达到100%。
    (三)强化源头化管理和交通设施的更新、规范,塑造良好形象
    1、更新交通设施及标线、标牌。各中队要对辖区内警亭、护栏、标牌进行卫生大扫除,该刷漆的重新刷漆,该更新的更新。结合全省总队“两个规范”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主次干道标志、标线的设置情况进行排查,按标准清理、更新、完善,实现道路标志标线设计和设置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2、在车辆入户、转移、车辆检测、报废、驾驶人考试发证等静态管理方面,把好源头管理第一道关,防止年检不合格、不参加年检、报废车上路和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上路。
    3、制订勤务、车管、事故、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文明规范用语,在工作中推广使用,体现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树立交通民警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深入动员,精心部署,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交巡警大队领导明确分包路段,解决存在的交通乱点和道路拥堵等问题。并详细分工、明确任务,责任到位,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分解到每位领导、每个中队、每个民警,使人人有任务,个个负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城区的两个中队,要制定相应的方案,做到定时、定岗、定人、定责,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依法严管。全体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程序执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根据情况,酬情处理,既要达到批评教育目的,又体现依法严管的要求。
要注意工作方法,维护交警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讲清道理,以理服人,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围观或引发群众起哄、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发生,要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中来。
    (四)加强信息沟通,搞好经验交流。各部门在整顿工作中要按时上报各种信息,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指定专人按时做好各项信息上报工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