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新密问题公示(督办函【2109】82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0/24  

HN-201908-015

2019-08-26

郑州市

新密市

大隗镇

河南省新密市第六耐火材料厂

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高速收费站下面

治污设施不
  正常运行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烟囱有冒白烟,信访投诉内容为大隗镇高速收费出口无名工厂冒白烟,经与投诉人联系并现场排查,确定所述工厂为新密市第六耐火材料厂,投诉情况属实,该企业2012 11 日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2015  11  18日经郑州市环保局批复,作了年产 5 万吨优质耐火材料项目变更,目前未验收,存在问题:1.烟气 SCR 脱硝处理设备现场未运行,氨水泵未开启,泵机手触冰冷,湿电除尘器的变压器故障,除尘器未开启;2.在线监控设施已联网,未验收;3.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二氧化硫 8  26日的日均值折算值为357.26mg/m3,小时均值最高为520.80mg/m3

依法立案查处,保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

2019/9/30

HN-201908-016

2019-08-24

郑州市

新密市

曲梁镇

郑州家德美饰木门

郑州市新密市 曲梁镇下牛村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未通电,信访投诉反映该厂产生大量粉尘,打磨、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直排,该公司生产场所在郑州蜀都家具有限公司内,投诉内容部分属实,该公司 2017年9月7日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2019年8月10通过自主验收,主要从事门窗、家具生产,产污环节主要为切割、打磨工段产生的粉尘及喷漆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3号车间切割设施装有布袋除尘设施,1号、3号车间喷漆废气配套有阻漆棉+光氧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存在问题:1.喷漆房已于2019年8月13日被曲梁镇人民政府查封,现场检查时喷漆房门口封条被扯开,喷漆房内异味较重,空压机已开启喷漆台上油漆未干,检查企业设施运行台账,1号车间光氧处理设施运行记录仅登记至2019年7月2日;2.1号制门车间打磨作业台旁墙体装有风机,无集气罩、布袋除尘设施,废气未经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通向车间外部。

含 VOCs 物料的生产、存储采用密闭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处罚。

2019/9/30

HN-201908-017

2019-08-27

郑州市

新密市

城关镇

新密市丰源磷化有限责任公司

郑 州 市 新密 市 城 关镇 楚 沟 村七组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信访投诉反映该厂存在粉尘和异味问题,投诉情况部分属实,生产工艺主要为磷石膏与盐酸反映形成磷酸,磷酸与合成氨反映形成磷酸一铵,生产原料主要为硫酸、磷石矿,产污环节主要为化学反应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和酸性气体,废气治理设施为,反应釜化学反应产生的废气收集设施,水洗吸收设施,废气吸收液循环系统,废气治理设施在运行,存在问题:1.该厂北侧堆场约有 300 平方米磷石膏露天堆放,无苫盖和其他抑尘措施;2.磷石矿原料库约有 300 平方米磷石矿露天堆放,无苫盖和其他抑尘措施;3.在投诉人带领下,发现高沟村变电站西侧 400 米处大约也有 1000 立方米的磷石膏粉末,现场有明显异味,对环境影响较大。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2019/9/30

HN-201908-018

2019-08-22

郑州市

新密市

大隗镇

新密市万泰纸业有限公司

郑 州 市 新密 市 大 隗镇观寨村

其他涉气环境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生产原料为瓦楞纸,产品为纸箱,现场车间堆存大量的原料及生产产品,生产工艺为原料—上胶—热压—印刷(水性油墨)—成品,存在问题:1.有一台生物质锅炉燃料为成型生物质颗粒,废气通过简单过水处理后排放,锅炉旁堆有炉渣,且企业未能提供生物质锅炉废气的相关监测报告;2.经查阅环评文件,环评内生产工艺不涉及印刷工序,且未涉及废气排放。

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整改。

2019/9/30

HN-201908-019

2019-08-24

郑州市

新密市

曲梁镇

郑州轩隆建材有限公司

郑 州 市 新密 市 曲 梁镇 沟 刘 村樊家组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约 1000 平方米原料砂石露天堆放未苫盖,无其他扬尘防治措施;2.厂区地面散落砂石较多,无车辆清洗设施。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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