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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新密尖山杏花节全国摄影大赛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9-03-20 10:05  
  2009新密尖山杏花节期间,新密野生杏林竞相吐蕊。为了使更多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人们走进新密,感受大自然的神奇造化,提高新密知名度,经杏花节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举办2009新密杏花节全国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以新密尖山野生杏花为主题,反映新密独特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纯朴的民风民情。
二、承办单位
城市摄影联盟
郑州市摄影家协会
新密市文学艺术节联合会
新密市摄影家协会
三、时间安排
1、创作时间:3月15日至4月5日。3月21日举行摄影大赛开拍仪式,并组织集中拍摄。
2、截稿时间:4月15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20个,入选奖若干。
五、开拍式当天活动安排
1、参加开拍式的省会郑州摄影家请于3月21日上午8时在郑州市摄影家协会统一乘车。
2、10∶00举行开拍式,10∶30—12∶00进行拍摄创作。
3、12∶00在就餐点统一就餐。
4、13∶30继续拍摄创作。
5、17∶00乘车返郑。
六、相关要求
1、参赛作者每人选送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传统、数码不限。参赛作品统一制作成10英寸,不得进行装裱。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往年已获奖同类作品不得参赛。
2、作品请交寄:郑州市伊河路12号郑州市摄影家协会,邮编:450006,电话:0371—67171077。新密市青屏大街80号新密市摄影家协会,邮编:452370,电话:0371—69828805。
3、大赛将聘请若干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4、对获奖的胶片作品,作者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底或经精密扫描的电子文件(TIFF格式),传统底片退还作者;对获奖的数码作品,作者要提供TIFF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不小于30兆。获奖作品将在郑州或新密举办新密杏花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获奖作者如不能按要求提供底片或电子文化,将取消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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