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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人武部部长董红利就2014年征兵政策规定答记者问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4-07-18 15:19  
今年我市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昨天,记者就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人武部部董红利。

  问:董部长您好,目前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希望您能就广大适龄青年密切关注的有关问题为大家做一解读。
    
  答:好的,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交流。
    
  问:目前,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就是今年征集的条件和标准,请您做一简单介绍。
    
  答:下面,我从以下四个方面做一简要介绍:
   
  一、学历条件,征集的男性青年: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含职高、中专、技校),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郑州市作为省会城市,不再征集初中毕业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其中: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报名条件,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应征。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原籍没有征集的,入校后可继续征集。

  四、其他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试行。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同胞姐妹和部队现役干部子女优先征集。
    
  问:今年征兵工作较往年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征兵工作与往年相比,主要有6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变化。身高降低2厘米,体重上限放宽5%,视力统一调整为最低标准(左眼4.5、右眼4.6)。同时,对血常规、肝功能、纹身瘢痕、传染病、精神病、心电图和超声检查等进行了部分修订和调整,增加了肾功能检验项目。二是政审办法及程序有变化。将“政治审查”改为“政治考核”,取消了“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和应征公民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兄弟姐妹的配偶进行政治考核的要求,明确了对出国(境)人员政治考核和跨区域协查承办的机构和办法。考核程序简化为辖区公安派出所、县级征兵办政治考核组“二个审批层级”,较以往更加便捷和高效。三是女兵年龄要求有变化。普通高校在校女生年龄要求,由原来的20周岁放宽到22周岁。四是应征地范围有变化。将应征地由户籍所在地向经常居住地进行了拓展,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报名应征。五是方法手段有变化。从今年起,总部要求依托“全国征兵网”实施网上征兵,兵役登记、应征报名、政治考核、信息录入查询等全部在网上进行;并推行“定兵辅助决策系统”,综合排序、择优定兵,有效解决了,人为因素干扰和适龄青年挑部队、挑方向等问题。六是标准要求有变化。总部要求,郑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将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大学生所占比例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

  问:那么今年征兵工作大体时间安排是什么?

  答:全市征兵工作已于6月份全面展开,8月1日前组织网上报名,8月1日至10日组织体检,8月25日前完成政治考核,9月3日前完成定兵公示,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

  问:董部长,现在很多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生,都想了解一下参军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您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答:关于优惠政策问题,我想从三个时段做一介绍:一是入伍时,高学历青年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二是在部队服役时,可享受四个方面优惠政策:1、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招生考试);2、保送入学(在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担任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直接保送到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3、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可直接选改为士官)。三是退伍后,可享受五个方面优惠政策:1、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2、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伤残等级的,以及是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由政府统一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3、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才选拔等,优先录取);4、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高校本科);5、扶持就业(退役士兵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每户每年最高减免9600元。)

  问:现在社会上流传一种“当兵吃亏论”的思想,请问您是怎样看待的?

  答:我感觉“当兵吃亏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总体上讲,选择参军入伍是“经济上不吃亏、政治上受优待、发展上有前途”。关于参军入伍的“政治账、发展帐”及相关各项优惠政策刚才我已进行了解读。下面,我想再和大家说说“经济账”,参军入伍到底能得到哪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一是优待金。2011年, 郑州市委、市政府、警备区联合出台文件,建立“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最低优待金制度,义务兵期间,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发放优待金。2014年,全市普通义务兵优待金为每人16810元。到特殊岗位,以及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更高。此外,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当地政府还会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二是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资助。本科和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助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助10000元。三是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我市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这样算下来,服两年义务兵服役期间,可得到7至10万元的经济收入,与我们当地的收入相比,经济上并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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