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我市召开“4·28”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全市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以及全市刚玉企业负责人现场参会。市领导杜鹏懿、张伟锋、郝炳鑫、王玉珂、王志远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杜鹏懿强调,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提出十项具体要求: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企业负责人须亲自抓安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法定职责,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风险辨识,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二是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依法依规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未落实的企业依法处罚、停产整顿。
三是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将喷炉、爆炉风险列为重大风险点,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实现全工艺环节风险辨识全覆盖。
四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关键工序操作记录须全程可追溯,对违规操作一律严肃处置。
五是强化安全培训考核。安全培训考核必须从严从实,新进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六是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配齐耐高温防护装备,建立全流程台账,作业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逐人核查佩戴情况。
七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重大风险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在作业岗位悬挂应急处置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并及时评估改进。
八是建立内部举报机制。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一线员工争当安全“吹哨人”。
九是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的项目严禁投产,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达标。
十是压实全员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做到全环节各负其责,实现安全责任无盲区。
杜鹏懿最后强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三方安全责任,从严开展督查问责。要以此为戒,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会前,与会人员还开展了现场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