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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快、活、便、省”四字原则促进劳动争议调解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0-05-18 16:29  
      本站讯 为及时化解矛盾,快速处理到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着重在调解上下功夫,在案件的调解中掌握“快、活、便、省”四字原则。一是在办案工作效率上突出一个“快”,提高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和调解结案率,实现简易案件送达与调解同步;二是在办案方式上突出一个“活”字,充分运用就地办案、电话调解、随送(达)随调等简便灵活的方式调解劳动争议;三是在办案社会效果上突出一个“便”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适用简易程序,简化不必要的仲裁环节,特别是对外地和偏远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四是在办案效果上突出一个“省”字,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全过程,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确保当事人及时止争息讼,以实现仲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进入2010年以来,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件处理过程中保持了70%的调解结案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梁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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