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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 “有争议先调解”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0-06-15 10:58  
 

本站讯 针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的矛盾,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争议、先调解”,使调解成为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五位一体”全天候大调解机制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方驻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制度,逐步形成了柔性调解、优先调解、全程调解的工作机制。2010年以来,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9%,“有争议、先调解”的工作模式开始全面推广。(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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