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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机制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0-11-08 10:32  

中央出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条例》后,新密市编办及时进行学习部署,在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公开监督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编制意识等方面进行了加强,使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职能。大力转变习惯于主要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和扭曲“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甚至无监督”问题,加强监督职能,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手段。我们认真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条例》等法规,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形成强力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优势,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业务职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是建立群众公开监督制度。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有力的监督,建立机构编制数据库,实行编制实名制和“阳光编制”,定编定岗到人,将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置于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把工作原则、审批程序、机关事业单位的定编定岗定员情况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机构编制部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等,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领导干部的编制意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直接责任。纪检、监察、编制部门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施同步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迅速地介入调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置到位,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

(编办  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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