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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 为打工者撑保护伞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6-09-15 09:03  
近日,睢县农民工张文治在新密一建筑工地施工中不幸摔伤,造成多处骨折,病人家属多次与施工方协商医疗费用无果,后来,他们到该市建设局请求帮助。建设局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施工方一次性支付治疗费18000元。 
    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突出、处理难度大的现状,新密市建设局会同人劳局联合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规定凡2004年8月16日以后在新密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存入指定专户银行。据统计,截至目前,专户银行已存入保障金200万元。今年以来,该市建设局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4家在建项目现场调解,结案率100%,涉及农民工40余人,工资10万余元。 ( 记者 刘俊礼 通讯员 王炎军 龙永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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