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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建议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7-02-18 17:13  
一、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
我市从2001年8月份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几年来,根据省、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进行了四次以精简压缩行政审批事项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01年,当时被列入清理对象的单位91个,其中市直委局47个,垂直管理单位21个,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3个。全市各单位原有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843项,经过认真审核,取消了263项,下放3项,合并72项,不作为审批事项214项,保留291项,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了65.5%,超过了上级行政审批项目压缩40%的要求。2003年,先后进行了两次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压缩。一是在4月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291项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清理和调整,共取消、下放、清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26项,保留265项。二是2003年下半年,在265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101项(其中取消11项,合并23项,改变管理方式67项),使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65项减少到164项。2004年,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我市的行政许可机关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重新审查,以新密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公布新密市第一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新密政〔2004〕33号),向社会公布了28个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116项行政许可项目。2005年9月份,我们和法制局、优化局对28个单位行政许可项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着重监督检查了建设、交通、公安、国土资源、环保、农业、水利、质检等8个部门的项目清理和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变相审批、公开形式少、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等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写《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的部署,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努力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使我市审批事项明显减少,审批环节明显简化,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由多个科室、多个部门“串联”审批向一个窗口“并联”审批转变。如新密市凯发种羊繁殖场需办理土地、工商等一系列手续,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后,立即召集有关窗口,进行联合审批,使所有证照在2天内全部办结。
2、由多人逐级签字向首问责任制和主办负责制转变。如人劳局进入“中心”运行的事项共11项,过去办理时,当事人需要分别找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和领导签字。现在,由于该局所有业务印鉴全部由窗口保管使用,窗口人员审查受理后,即可当场办结或在承诺期内办结,不再经其他人员签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工商局原来办理证照时,要经过多个领导及人员签字后,证照办结后还需到局内部加盖行政章,办证周期长,商户对此意见较大。经过协调,现在加盖行政章的空白证照已存放窗口,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个人印鉴已授权窗口使用,当事人可当场领取证照,受到广大商户的一致好评。
3、由窗口集中受理向基层日常受理网上审批转变,审批工作关口前移。如个体临时营业执照,原来由工商局集中办理。按照需要,该局大胆改革,对各基层所实现微机联网,把临时营业执照的办理下放到基层工商所,各网点办证情况由“中心”工商局窗口,通过微机进行监督管理,把窗口职能向下延伸,使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商户申领证照时间大大缩短。
4、由“先证后照”向“先放行后规范”转变。如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是办理工商执照的前置条件,需要一定的评价周期,审批时间较长。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局突破原来“先证后照”的审批模式,对符合当前国家和我市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规定的选址要求,在我市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之内的新上项目,只要进入评价受理程序,即可为项目单位出具相关环保证明,及时将项目转入立项办理环节。
5、由承诺限时办理向即时办理转变。如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原来需要郑州市质监局办理,从受理到办结至少需要7天时间,窗口为方便群众,提高效率,通过多方协调,现在代码证不再向郑州市局办理,在“中心”质监窗口即可当场办结。环保局窗口在办理排污申报注册登记时,原来需要事先对排污单位申报的排污量进行核实后,才在承诺期内进行注册登记,现在把这一事项改为即办件,排污单位自觉申报排污量,即可当场在窗口注册,工作重点放在了注册后对谎报排污量的监督上来。
但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也只是实现了集中办理和初步的环节整合。而其中一些关键性的、对行政“提速”影响较大的审批事项改革还不到位;审批方式创新不足,部门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大并联”、“大联动”;随着审改的深入,改革涉及的部门权力和利益调整就越多,阻力和难度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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