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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7-08-21 11:34  
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42号),我市将调整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标准。
     此次调整的范围和时间是从2007年7月1日起,为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的标准和办法比较重要的一项是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在分别按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和20元标准的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2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根据每人的退休时间、缴费的年限调整养老金,每人平均涨幅在70元以上,增发的养老金将于8月底发放到每个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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