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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新密市司法局  时间:2023-08-14 17:52 

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3〕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研究起草了《新密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子邮箱:xmxzzfxtjd@163.com

政府网站: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431号(市司法局)

邮      编:452370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新密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是通过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发布,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3年8月21日,共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21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向21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19个单位反馈无意见,2个单位反馈有意见建议,经查阅相关文件资料,2个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不符合相关政策精神,均未采纳。

 

单位名称

征求意见情况

采纳情况

市委编办

建议修改第五项“组织实施”第一条“加强组织领导”部分:一是将“市委编办牵头会同司法局建立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修改为“司法局牵头建立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将“建立新密市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台账,定期通报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删除。

未采纳,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苟堂镇

赋权事项清单第一项不建议下放。

未采纳,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